隔離在家期間,孩子的教育問題家長們也甚是關注,已經(jīng)報名的輔導課程如何進行也成了隨之而來的問題。通常輔導機構會主動提出將線下教學,變更為線上教學,課程持續(xù)進行。對于普通課程,只要老師的講課質量維持,學生繼續(xù)學習就可以。但是對于一些需要特殊教學方式的課程,如舞蹈、跆拳道等,需要老師一對一指導,并帶著練習的課程,直接變更為線上教學是否合適?以及如何收費?都成了隨之而來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以案說法,對相關問題作一詳細解析。
■ 案情
2019年11月份,王女士到某幼兒舞蹈培訓機構為其五歲女兒報名了線下芭蕾舞蹈課程,每年48課時,課程期限為2年。2019年11月-2020年1月份,舞蹈班正常授課,但2020年1月份受新冠疫情影響,舞蹈培訓機構向全體家長發(fā)布暫停線下授課通知,線下授課恢復時間另行通知。然而,幾天后,王女士接到舞蹈培訓機構通知稱受新冠疫情影響,授課方式暫時調整為線上授課,待疫情結束后恢復線下授課,且線上授課正??蹌潓W時。對此,王女士持反對意見,其認為舞蹈課程具有特殊性,線上授課根本無法達到預期效果。那么,舞蹈培訓機構是否可以單方強行變更舞蹈課的授課模式?作為家長的王女士是否有權拒絕讓孩子接受線上教學?
■ 法律解讀
首先,家長與輔導機構之間屬于合同關系。在家長已經(jīng)依約支付了相應費用的基礎上,舞蹈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培訓協(xié)議約定的授課時間、授課方式、授課人員等內容嚴格履行己方義務,不得任意變更義務內容。
其次,培訓機構的授課模式分線上和線下兩種,家長在為孩子報名時應當明確選擇授課模式,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中亦應對此予以注明。授課模式確定后,任何一方無權私自變更,否則私自變更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培訓機構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按約定提供培訓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梢缘纫咔檫^去,條件允許的時候繼續(xù)履行,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客服的客觀情形?!?/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第三條第一款:“(一)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的規(guī)定,根據(jù)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當事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履行買賣合同或者履行成本增加,繼續(xù)履行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出賣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訂單或者交付貨物,繼續(xù)履行不能實現(xiàn)買受人的合同目的,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預付款或者定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ǜ咝?nbsp; 河北周行律師事務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