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批新擴建的大學校園在各地相繼建成。這些校園大多規(guī)模宏大、華美壯觀。由于新校區(qū)建設,異地辦學,大大增加了辦學成本,從而使大多數高校背負了沉重的銀行債務,一些大學校長們如坐針氈。去年,有高校斥巨資在食堂建富麗堂皇的觀光電梯或建造豪華氣派的校門。這些現象一經媒體披露,在社會上引起了普遍關注和熱烈討論,對高校園區(qū)建設批評較多。教育是公共產品,學校不是商業(yè)機構,高校"債局"最終不能不靠政府解決。中央政府和各級政府應切實增加對高校的投入,以適當方式逐步投入,減輕高校債務風險和資金壓力。當前高校貸款更加困難,但一旦資金鏈斷了以后就會影響高校穩(wěn)定,所以可以考慮用申請國家開發(fā)銀行中長期貸款置換現有短期貸款來減輕高校負擔。鼓勵和支持高校進行園區(qū)置換,讓高校資金來源多元化,增強社會融資能力。
高校建設究竟應遵循什么原則?該如何看待高校負債運行行為?出席全國政協(xié)十屆五次會議的全國政協(xié)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邵鴻表示,應當妥善解決高校新校區(qū)建設債務問題。
邵鴻說,現在高校普遍進入還貸期,要正確看待和處理這一問題。高校普遍建設新校區(qū),首先不是頭腦發(fā)熱,而是響應國家號召。在政府投入很少的情況下,高校不得不通過借貸來解決建設資金問題。正是有了這幾年新校區(qū)的建設,不僅使擴招變成現實,還極大提高了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改善了校園面貌和辦學條件,同時還為今后10年、20年甚至30年的高校發(fā)展奠定了物質基礎,使高校硬件條件、實驗條件、設備有了非常明顯的改善。大部分高校還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來建設新校區(qū)的,因而首先要肯定它的基本點,然后在這個基礎上再來談它的缺陷。邵鴻指出,不可否認,高校新校區(qū)建設中確實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新校區(qū)建設倉促上馬,缺乏科學論證,管理粗放,存在著不少失誤。有些學校確實存在著超標準、超需求,追求豪華現象。去年廈門大學一位教授的調研報告顯示,全國高校新校區(qū)建設負債是2000至2500億元,這些債務主要指銀行貸款,實際上還有投資建設、欠款不付等其他債務。高校新校區(qū)建設債務問題主要是因為政府在建設學校園區(qū)過程中缺位,廣東、浙江、福建等省投入較多,有的省政府投入則很少,而且真正借貸比較多的學校往往不是清華、北大等,而是地方院校。
如何破解這一問題?邵鴻認為,首先要加大投入。教育是公共產品,學校不是商業(yè)機構,這就決定了高校"債局"的破解,最終不能不靠政府解決。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應切實增加對高校的投入,減輕高校債務風險和資金壓力。當前可以教學和實驗條件專項的方式,給予各高校一定補貼。在高校新區(qū)建設中,教學實驗設備必不可少,一般要占到建設資金的10%~15%左右,此項投入最不容易有爭議。其次,政府應作出決斷,給高校建設以政策支持,予以征地補貼,減免建設稅費,降低建設成本。浙江省政府已經決定從財政拿出40億元,補貼大學貸款利息;河南省政府也正在醞釀為高校償還1/3的利息?,F在普遍到了還貸期,很多學校還息上課,還本根本不可能,有些學校還息都困難。通常情況下,高校通過短期貸款周轉資金,但是前年三部委下發(fā)文件對高校貸款進行限制后,高校貸款更加困難,一旦資金鏈斷了以后就會影響高校穩(wěn)定,所以可以考慮用申請國家開發(fā)銀行中長期貸款置換現有短期貸款來減輕高校的負擔。因為高校的買地、蓋房都是優(yōu)良資產,隨著時間的延長,優(yōu)良資產的效益就會慢慢顯現出來,只要能度過短期這道"坎",高校就能渡過難關。近年來,一些高校在新區(qū)建設過程中或完成后,將部分或全部老校區(qū)置換,以所得收入償貸。邵鴻認為這不失為一個化解高校債務的良策。但問題在于,一些高校的老同志難以接受,領導怕背上"賣校"之名,政府部門也不愿意返還土地出讓金,制約了置換的進行。還有時間矛盾,往往政府操作需要很長時間,可是學?,F在就需要還貸,這時可以采用政府收購形式,拍賣給建筑商或開發(fā)商。邵鴻建議加強政府主導,推動高校校區(qū)置換工作,政府部門盡可能不收或少收土地出讓金,支持高校還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政府也可以實行土地收儲的辦法,縮短高校償貸時間。其次,要加強管理,修改"九二"標準。邵鴻認為,新校區(qū)建設中很多問題是立項審批不嚴造成的,工款建設應該由當地的發(fā)改委進行可行性論證,現在由于時間關系出現超規(guī)模,改變了性質,像一些大學城甚至出現了高爾夫球場、商業(yè)住宅,因而一方面,要進一步抓好新校區(qū)建設的管理,包括工程立項與審批、招投標、施工管理等,特別要注意加強新上項目的必要性和資金來源審核,可上可不上,資金來源不落實的項目堅決不能批準。另一方面,則要著重抓好審計和決算兩項工作。國務院和各省應把對高校新校區(qū)建設的審計作為當前審計工作的重點之一,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于那些因趕工期導致前期建設倉促進行,管理較為粗放的學校,還有必要在常規(guī)程序之外增加審查環(huán)節(jié),如在學?;ü芾聿块T完成決算之后,上送決算終審部門之前,組織或聘請專門人員進行二次決算審查,避免決算和審查走過場的現象。對于建設中的一些遺留問題,如土地證、施工許可證及聯審手續(xù)不全,地方政府拖欠應交資費、違約不作為等,也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
邵鴻指出,現行《普通高等學校建筑規(guī)劃面積指標》是教育部于1992年制定的。按照這一標準,高校占地和各類用房及設施均依生均計算,學生人數增加,各種建設面積就必須等比增加。這是高校新校區(qū)占地和建設規(guī)模不易控制的一個制度性因素。由于目前高校學生人數普遍較1990年初激增數倍乃至更多,而且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的進展校內非教研建筑需求相對減少,"九二"標準已不適應當前的要求。如人均一分地的占地標準,行政用房面積按學生數量確定等,顯然可以適當壓縮,因而要盡快修改這一標準。
積極支持和發(fā)展校友會組織,幫助高校向社會籌資融資。社會捐贈是發(fā)達國家高等教育的重要資金來源,美國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贈與捐贈基金會投資收入,已占學校年度預算的20%-40%。而這方面我國高校剛剛起步。應借鑒發(fā)達國家經驗,制定相應的稅收等政策,支持和引導社會資金向高等學校捐贈。2004年2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了39號文件,規(guī)定對納稅人通過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yè)的捐贈,準予在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邵鴻建議國家在此基礎上進行捐贈立法,促進捐資抵稅政策的落實,允許高?;饡氖峦顿Y業(yè)務,幫助高校建立社會融資機制,讓高校資金來源多元化,增強社會融資能力,最終促成問題的解決,改善高校財務狀況。